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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灭菌与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录入时间:2014-8-28 11:47:49 来源:海博论坛论坛生物

    (1)消毒锅应使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设备,消毒灭菌专人管理。

    (2)必须根据化学消毒剂的不同种类、不同性能选择适应供应室的消毒剂。

    (3)对高压灭菌的消毒点实行专人培训,合格后上岗。消毒员要求正规掌握灭菌技术操作。如高压灭菌器内的物品堆放数量、物品排列方式、物品摆放的间隔距离、灭菌温度、压力和时间、灭菌物品的干燥度等。保证物品灭菌质量。

    (4)高压蒸汽灭菌温度指示剂(如3M的温度监测试剂条)的使用,以监测物品内的温度是否得到要求的温度。

    (5)切断一切污染及传播途径,有效控制各种致病菌从各个渠道进入临床中造成供应室内环境的污染。

    (6)一次性用品的管理和消毒:未污染的可直接废弃 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各种试管及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使用后,集中"84"液消毒浸泡,再统一送入供应室高压灭菌(专用炉)或统一焚烧。

    (7)凡是灭菌物品在灭菌前后都要进行检查及监测、每月定期细菌培养、高压蒸汽灭菌生物指示管的检测、一次性医疗用品每一批号定期抽样细菌监测等。

    (8)细菌培养物、染菌器材及其它可能含有致病性微物的材料,必须彻底灭菌后方可倾弃或洗涤。

    (9)医疗和检验样品的处理必须按国家及所里的要求进行集中处理,不允许与普通垃圾混杂处理。

    (10)实验室产生的各种废液、过期的试剂要集中收集、存放,统一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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