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博论坛


  • 海博论坛

    中文版聽聽|聽聽 English聽聽|聽聽 加入收藏聽聽|聽聽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论坛论坛微信公众号
    海博论坛论坛天猫旗舰店
    新闻资讯

    食品添芦荟凝胶应标明孕婴慎食


    录入时间:2009-2-20 9:58:59
    聽聽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部局昨天联合发布公告,库拉索芦荟凝胶可能对孕妇、婴幼儿造成伤害,因此这一人群应谨慎食用。
    聽聽聽公告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另外,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含芦荟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保健食品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聽聽聽聽据了解,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聽聽聽
    聽聽聽

    上一篇:我国将构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下一篇:苯甲酸牛奶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聽聽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聽聽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聽聽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聽聽18562658263聽13176865511
    聽聽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